為保證藥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有序進行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復試工作原則
嚴格按《浙江大學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組織復試,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擇優(yōu)選拔原則,德、智、體全面衡量,確保質量,寧缺毋濫。
二、復試組織管理
實行學院統(tǒng)一領導,各研究所自主招生,學院研究生招生與培養(yǎng)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復試工作和投訴受理工作。
、偎帉W院研究生招生與培養(yǎng)工作領導小組人員:
組長:高建青
副組長:何俏軍
成員:楊波婁小娥、瞿海斌、蔣惠娣、吳永江、崔孫良李永泉
申訴聯系人:黃佩芳
②各研究所成立至少有5名以上人員(其中具有本專業(yè)副教授以上職稱者不少于3人)組成的復試工作小組,實行分管所長負責制,全面負責復試工作,每生復試一般不少于20分鐘。
三、復試分數線(復試考生名單另行公布)
實行差額復試。我院上線生源充足,復試人數與錄取人數約按1.5:1的比例確定,因此劃定藥學院復試分數線為:
藥學:外語:60分,政治:60分,藥學基礎綜合200分,總分:341分。
四、復試方案(包括各研究所各專業(yè)招生名額、復試內容、時間和地點,另行公布)
五、錄取方法
1、錄取成績按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進行名次排序擇優(yōu)錄取。錄取成績=初試成績55%+復試成績45%;
2、復試方案由各研究所確定,復試不合格者(低于60分),不予錄取;
3、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予錄取。
六、生源調劑
1、符合藥學院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,科碩和專碩之間允許院內調劑。
2、達到浙江大學醫(yī)學門類復試分數線,且符合調進專業(yè)復試要求的考生,允許校內調劑,但必須自行聯系調劑并參加接收學院復試。(須持接收學院研究生科簽字同意的調劑表格到我科辦理調劑手續(xù))。其他考生需在教育部公布國家復試分數線后,自行聯系參加調劑單位參加復試,然后按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處網頁的通知申請辦理調劑手續(xù)。
七、資格審查
復試時必須提交的材料:
1、藥學院碩士考生復試志愿表和已體檢證明;
2、有效身份證件(身份證、軍官證)復印件、準考證、畢業(yè)證書(非應屆)/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(應屆生)、學歷認證報告(網上未通過者);
3、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(加蓋檔案單位紅章);
4、研究成果(發(fā)表論文、科研成果、獲獎情況等證明材料);
八、工作日程
3月6日(周一)前:公布《藥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實施細則》;公布復試分數線和名單,確認復試考生;
3月7日(周二)前:公布復試方案;
3月13日(周一):上午10:00在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(qū)藥學院大樓254會議室集中介紹復試志愿填報,10:30—12:00到藥學院大樓241室研究生科確認復試志愿;抽血及體檢:13:30-16:00,在紫金港校區(qū)醫(yī)院,具體要求見附件:《校醫(yī)院關于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體檢的通知》。
3月14日(周二):各研究所復試(具體見復試方案);
3月15日(周三):研究生科(藥學院大樓241室)公布復試結果,復試通過考生憑復試志愿表辦理擬錄取手續(xù);
3月20日(周一)前:網上正式公示擬錄取名單;開始調檔政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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