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單證員考試裝運通知復習資料
來源:育路網發(fā)布時間:2010-11-16 16:07:46
裝運通知(Shipping Advice)是賣方應買方的要求,在出口貨物裝船完畢后,及時通過傳真方式或其他方式,向買方(進口方)或進口商指定的保險公司、報關公司發(fā)出的關于貨物已裝船的詳細通知,以便進口商及時辦理保險、申請進口許可和安排接收貨物及辦理清關等事宜。
沒有特別規(guī)定時,裝運通知應發(fā)給進口商(信用證項下,發(fā)給開證申請人)
在以FOB、CFR價格條件下,裝貨后發(fā)出裝運通知是合同的一項要件。如因沒有發(fā)出裝船通知,致使收貨人未能及時投保,則該貨物的丟失、損害由發(fā)貨人負責賠償。
裝運通知的內容一般有訂單或合同號、商品名稱和數量、總值、嘜頭、載貨船舶名稱、裝運口岸、開航日期等。在實際業(yè)務中,應根據信用證的要求和對客戶的習慣做法,將上述項目適當地列明在電文中。
一般而言,裝運通知可以不簽署,但是如果信用證規(guī)定“beneficiary certified copy of shipping advice”,那么受益人必須在該通知上進行簽字蓋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