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由于受傳統(tǒng)觀念的束縛,為了避免與傳統(tǒng)政治經濟學中的價值內涵——“勞動價值”相混淆而引起一些不必要和無意義的爭論或者產生誤解,特別是當時人們對本質上不是勞動產物的土地,否認它有價值或者對它是否有價值存在很大的分歧,從而采用了“價格評估”的稱謂而未采用“價值評估”的稱謂。 價值(value)和價格(price)之間的關系及本質區(qū)別是:價值是物的真實所值,是內在的,是相對客觀和相對穩(wěn)定的,是價格的波動“中心”;價格是價值的外在表現(xiàn),圍繞著價值而上下波動,是實際發(fā)生、已經完成并且可以觀察到的事實,它因人而異,時高時低,F(xiàn)實中由于定價決策、個人偏好或者交易者之間的特殊關系和無知等原因,時常會出現(xiàn)“低值高價”或者“高值低價”等價格背離價值的情況。因此,為了表述上更加科學、準確,也為了與國際上通行的估價理念、理論相一致,便于對外交流溝通,應當指出估價本質上是評估價值而不是評估價格。 還需指出的是,雖然估價是評估價值,而且理論上是價值決定價格,但估價實踐中一般是通過外表的價格來了解內在的價值。這就如同人的心理活動支配其行為,但要了解人的心理活動則是通過觀察其行為那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