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商務師中國對外貿易考點回顧:概論知識點
來源:網絡發(fā)布時間:2014-08-27 16:49:43
對外開放政策與對外開放格局
對外開放:一方面是指國家積極主動地擴大對外經濟交往;另一方面是指放寬政策,放開或者取消各種限制,不再采取封鎖國內市場和國內投資場所的保護政策,發(fā)展開放型經濟。
一、基本內容
※ 大力發(fā)展對外貿易,特別是發(fā)展出口貿易
※ 積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,特別是有助于企業(yè)技術改造的適用的先進技術
※ 積極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資,特別是更加積極地吸引外商直接投資,興辦中外合資、中外合作與外商獨資企業(yè)
※ 積極開展對外承包工程與勞務合作
※ 發(fā)展對外經濟技術援助與多種形式的互利合作
※ 設經濟特區(qū)和開放沿海城市,以帶動內地開放
二、過程綜述
我國對外開放新格局形成的過程,可以分為四個步驟。
第一步是創(chuàng)辦經濟特區(qū)。1979年7月,黨中央、國務院根據(jù)廣東、福建兩省靠近港澳,僑胞眾多,資源豐富,便于吸引外資等有利條件,決定對兩省的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,給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權,使之發(fā)揮優(yōu)越條件,抓緊當時有利的國際形勢,先走一步,把經濟盡快搞上去。1980年5月,中央確定在深圳市、珠海市、汕頭市、廈門市各劃出一定范圍的區(qū)域,試辦經濟特區(qū)。1983年4月,黨中央、國務院批轉了《加快海南島開發(fā)建設問題討論紀要》,決定對海南島也實行經濟特區(qū)的優(yōu)惠政策。1988年4月的七屆人大一次會議正式通過了建立海南省和海南經濟特區(qū)兩項決定,海南島成為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(qū)。創(chuàng)辦經濟特區(qū)邁出了我國對外開放的第一步。鄧小平評價經濟特區(qū)“是個窗口,是技術的窗口,管理的窗口,知識的窗口,也是對外政策的窗口。”
第二步是開放沿海港口城市。1984年5月,黨中央、國務院批轉了《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》,決定全部開放中國沿海港口城市,從北到南包括大連、秦皇島、天津、煙臺、青島、連云港、南通、上海、寧波、溫州、福州、廣州、湛江和北海共14個大中港口城市。1990年4月,在鄧小平提議下,黨中央、國務院正式公布了開發(fā)開放浦東的重大決策,要把浦東建設成為世紀現(xiàn)代化上海的象征”,把上海建設成為國際金融、貿易、經濟中心。沿海開放城市是國內經濟與世界經濟的結合部,是對外開展經濟貿易活動和對內進行經濟協(xié)作兩個輻射扇面的交點,它直接影響全國改革開放形勢的發(fā)展。
第三步是建立沿海經濟開放區(qū)。1985年2月,黨中央、國務院批準了《長江、珠江三角洲和閩南廈漳泉三角地區(qū)座談會紀要》,將長江三角洲、珠江三角洲和閩南三角區(qū)劃為沿海經濟開放區(qū),并指出這是我國實施對內搞活經濟、對外實行開放的具有重要戰(zhàn)略意義的布局。1988年初,中央又決定將遼東半島和山東半島全部對外開放,同已經開放的大連、秦皇島、天津、煙臺、青島等連成一片,形成環(huán)渤海開放區(qū)。中央還提出在這些經濟開放區(qū)形成貿——工——農一體化的生產結構。
第四步是開放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。進入90年代以后,我國對外開放的步伐逐步由沿海向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延伸。1992年6月,黨中央、國務院決定開放長江沿岸的蕪湖、九江、岳陽、武漢和重慶5個城市。沿江開放對于帶動整個長江流域地區(qū)經濟的迅速發(fā)展,對于我國全方位對外開放新格局的形成起了巨大推動作用。不久,黨中央、國務院又批準了合肥、南昌、長沙、成都、鄭州、太原、西安、蘭州、銀川、西寧、烏魯木齊、貴陽、昆明、南寧、哈爾濱、長春、呼和浩特共17個省會為內陸開放城市。同時,我國還逐步開放內陸邊境的沿邊城市,從東北、西北到西南地區(qū),有黑河、綏芬河、琿春、滿洲里、二連浩特、伊寧、博樂、塔城、普蘭、樟木、瑞麗、畹町、河口、憑祥、東興等。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的開放,是我國的對外開放邁出的第四步。
到1993年,經過多年的對外開放的實踐,不斷總結經驗和完善政策,我國的對外開放由南到北、由東到西層層推進,基本上形成了“經濟特區(qū)——沿海開放城市——沿海經濟開放區(qū)——沿江和內陸開放城市——沿邊開放城市”這樣一個寬領域、多層次、有重點、點線面結合的全方面對外開放新格局。至此,我國的對外開放城市已遍布全國所有省區(qū),我國真正進入了改革開放新時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