試述認知、情感和心因動作的教學目標分類。 教育目標一般分為認知、情感和心因動作三類。認知的教學目的包括知覺、概念、再認、想像、思考、推理與判斷等教學歷程;情感的教學目的包括感觸、感情、情緒、能度、欣賞與價值等歷程;心因支作的教學目的包括技術(shù)、動作、演說等。 認知教學目標有六項(布魯姆):知識、理解、應(yīng)用、分析、統(tǒng)合(綜合)、評定。 情感的教學目標有五個程序(柯拉斯沃):接受、反應(yīng)、評價、組織、價值的性格化。 心因動作的教學目標四個步驟(齊卜勒):整個身體的運動;協(xié)調(diào)細致的動作、非語言交流;言語行為。 |
熱門資料下載: |
教師資格考試論壇熱貼: |
【責任編輯:育路編輯 糾錯】 |
|
閱讀上一篇:2011年高中教師資格教育心理學問答題(29) |
|
閱讀下一篇:2011年高中教師資格教育心理學問答匯總 |
|
|
報考直通車 |